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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工艺美术学会入会须知 第一条 本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。 第二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 (一) 拥护本团体的章程; (二) 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; (三) 本团体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; (四)从事民族民间工艺美术研究和挖掘整理的单位和个人; (五)从事民族民间工艺美术品生产、销售的单位和个人; (六)从事民族民间工艺美术创作和收藏的单位和个人; (七)掌握独到的工艺美术技艺的民族民间能工巧匠。 第三条 会员入会程序是: (一)提交《入会申请登记表》; (二)由本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; (三)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。 第四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 (一)拥有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 (二)优先参加本会的活动; (三)优先参加本会的作品评奖和推介; (四)对本会的工作有批评建议和监督权; (五)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 第五年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 (一)遵守本会章程; (二)执行本会决议; (三)维护本会合法权益; (四)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; (五)按规定交纳会费; (六)向本团体反映情况,提供资料。 第六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会员未按规定交纳会费或无故不参加本会活动,超过一年的,视为自动退会。 第七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 地址: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新港鼎臻古玩城二楼海南工艺美术学会办公室 |